“謝謝調解員的傾力調解,
這起困擾我們4年多的物業糾紛
終于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!”
近日,分宜法院成功調解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,僅用五天時間化解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長達四年的矛盾,收到了居民的點贊。
案情回顧
被告鐘某系分宜某小區住宅的業主,原告新余某物業公司自2013年起為該小區提供物業服務。自2021年起,被告鐘某以物業服務未達到合同標準、房屋漏水等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,經物業服務公司多次催討未果,遂訴至法院,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物業費及違約金。
調解經過
案件登記立案后,經立案庭認真審查,認為案件事實清楚、法律關系明確,符合先行調解條件,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,將案件委托給駐院特邀調解員李美華開展先行調解工作。
調解員首先通過電話與業主鐘某溝通,向其講解物業服務相關法律知識,耐心傾聽其對物業服務的不滿,談話中了解到其所居住的房屋長時間存在漏水問題,調解員決定上門調解。
次日晚上,調解員與物業人員一同上門實地查看房屋漏水情況,但因無法確認該漏水原因系物業導致,雙方對物業費繳納和服務改進存在分歧,調解未能成功。
出師未捷的調解員并沒有灰心,而是決定再次組織面對面溝通。調解員于第二日再次上門,組織物業公司和鐘某深入溝通,調解員耐心向雙方釋法說理,說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,如果業主不能提交充分證據證明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義務,那就不能以房屋漏水等問題為由拒絕交納物業費,經過積極溝通,業主方終于認識到拒繳納物業費用應承擔的法律責任,物業公司在溝通過程中,也意識到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事項,自身的服務水平有改善空間,并答應后續將進行用戶滿意度調查,及時了解用戶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建議,不斷提升物業服務水平。
調解結果
最終,雙方達成和解,被告鐘某當場繳清物業費,原告提交撤訴申請書,該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得以圓滿化解。